人才培养

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拟计划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导师遴选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结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生源情况,择优遴选。

(二)有利于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有利于学科建设和方向凝练;有利于培养和支持学位点申报与建设;有利于导师队伍年龄结构优化。

(三)坚持标准明确、程序严格、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工作稳定,能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业务素质精湛、治学严谨,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学术团队,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相关研究生课程教学并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三)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获博士学位的讲师。

(四)近一年内协助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无抽检不合格情况。

(五)有保障培养硕士研究生充足的科研经费,个人科研系统年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主持在研1项三类项目或人才项目,且近三年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②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励奖(国家级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8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审定主要国审农作物新品种、出版专著等。

④成果转让或转化产生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⑤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或三类专业实践业绩2项以上;或取得三类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二章 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11月15日前,申报者对照基本条件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

(二)学院审核。11月25日前,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报者的科研业绩和指导能力进行把关,拟定推荐名单;学院党委对申请者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师德师风、科研诚信、行为规范等情况进行把关;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遴选结果。

第三章 附则

(一)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务必落实安徽农业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八要、十不准”。

(二)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原则上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学硕和专硕招生指标数量分配根据当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进行核定。

)本办法由动物科技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如与学校最新遴选文件不一致,以当年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动物科技学院   

20241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