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6号)和《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的需要和学院实际,现制定2025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如下:
一、审核对象
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我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费充足。
(二)招生年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业绩条件
1、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每个引进人才首聘期内确保1个人才指标)、国家级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2、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3、达到以下条件1项以上者(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2024年度内主持立项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a.按一类项目、国家级二类项目、省部级二类项目排序;
b.按主持二类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c.按2024年度每个项目到账经费额度由大到小排序;
(2)2024年度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以上:
a.按一区论文(大类)、一区论文(小类)、二区论文(大类)、二区论文(小类)排序;
b.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c.按发表论文被引用次数和影响因子由大到小排序。
(3)2024年度内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a.按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排序;
b.按获奖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暂停2025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超过50%(不含50%),暂停2025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3.2024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暂停2025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四、审核程序及时间
1.学院制订发布博导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细则(4月12日前)
细则方案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2.个人申请(4月13日-4月15日)
申请人填写附件1《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和附件2《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2025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论文检索申请单》并于4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动科院305。
3.学院审核公示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推荐(4月16日-4月22日)
学院审核,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推荐,并在本学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排序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4.申报材料上报学校(4月23日)
四、有关说明
1.学院结合学科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价博导的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位博导本年度招生计划。
2.出现本办法规定外的其他情况,最终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核准后执行。
附件1: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2: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2025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论文检索申请单
动物科技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