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及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8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附件1和学校《关于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方案公布如下。

一、遴选对象

拟于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

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二、基本条件

1拟招生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2招生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具有二级教授职称的且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副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3拟招生导师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达到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要求,曾开设研究生课程或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

4拟招生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且在近3年内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还应在本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情况,与产业、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有合作经历。

二、遴选与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拟招生的导师根据学院要求,515中午前提交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档学院30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档(附件3)发送至邮箱574334976@qq.com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误后,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备案:学院审核结果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应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导师资格审核工作。

2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第四章 禁行行为”所列情况的导师,应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3学院上报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导师,将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各学院审核不通过率将作为学院年底考核和下一年度招生资格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 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 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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