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学院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5〕14号)(附件3)及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附件4、附件5)规定执行。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我院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我院在读基本学制年限范围内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月4日—9月8日)
国家奖学金: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6)和承诺书(附件7),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硕士和博士的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否则不予采用。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需向班级提交申请表(附件8),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
202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学院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5〕14号)评定,学生无需申请。
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附件9)需各班级统一收取材料于9月5日中午12:00前汇总至学院邮箱574334976@qq.com统一进行检索。
2.学院初审(9月9日-9月11日)
国家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根据2023级、2024级在校人数确定竞争名额,由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排序推荐。
(2)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组成,基础名额由学院评审等额推荐,竞争名额由学院排序推荐。
(3)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诚信承诺书》和《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表》(附件10),向专业所在培养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业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班级评审排序并在班级内部公示无误后上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上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班级评定等级并在班级内部公示无误后上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上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评审结果9月15日(含)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9月19日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审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评审结果按要求公示。
3.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可参考硕士期间的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不可重复使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时,研究成果不重复使用。
5.学硕、专硕分类评审。
(五)报送要求
1.学业奖学金申请者9月9日(周一)中午12:00前,班主任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8(纸质版)及附件11电子版发到QQ邮箱574334976@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动科楼305办公室。
2.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在9月5日下午15:00前以个人为单位提交附件6及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表》(附件10)、附件12(硕士)、附件13(博士)电子版,电子版发到QQ邮箱:574334976@qq.com 纸质材料交至动科楼305。
研究生个人提交:
(1)国家奖学金:承诺书(奖学金)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6,“申请理由”应当简明扼要、突出个人亮点),所有参评材料上交原件审核,并复印件一份上交,审核结束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
(2)学业奖学金:承诺书(奖学金)纸质版,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8,“申请理由”应当简明扼要、突出个人亮点)
联系人:李文杰
办公室:动科楼305
联系电话:0551-65785662
动物科技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