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动物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发布人:李文杰 浏览次数:

动物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暨“安科生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人、研究生行政工作负责人、学院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党建工作负责老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和评审细则的制定和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曹  

副主任委员:张子军

委 员:  健 王希春 张志强 凌英会 张云龙 高小东   鹏   琳 郑美娟 研究生代表

纪委委员:李 琳

秘 书:李文杰

第三条 动物科技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暂行)动物科技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试行)评审结果均须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再在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研工部备案。

第三章  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四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均可参评。

第五条 申请优秀研究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

(四)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第六条  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

(六)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第四章  名额分配及评审程序

第七条 2022年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配至本学院的名额如下:

培养学院

硕士生

博士生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推荐名额

动物科技学院

34

13

3

根据班级人数及适当向毕业年级倾斜的要求,将名额分配至各班级

第八条 符合评优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参见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考核体系表》(参见附件3-1)、《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考核体系表》(参见附件3-2)和《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诚信承诺书》(参见附件6),并由导师签字推荐,上交至各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在班级内组织综合测评、排序、公示后上报至院评审委员会,再由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研工部审定。

第五章  评选要求

 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一般不再评定。

第十条  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虚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当选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一)存在剽窃、作假、失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

(三)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四)毕业生达不到学校学位授予最低标准;

(五)师生反映其它不宜被评为优秀的其他问题,经查证属实者。

第六章  测评办法

第十  各参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的测评工作。参评的研究生需进行综合测评,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由学院负责组织。

第十条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测评体系包括政治思想和品德、学习和科研、学术活动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获奖情况四块内容,具体评审细则参见附件1《动物科技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

  在评选优秀研究生时,其中政治思想和品德占15%,学习与科研情况占55%,学术活动获奖情况占15%,参加公益及社会实践工作和文体获奖情况占15%

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时,其中政治思想和品德占15%,学习与科研情况占40%,学术活动获奖情况占15%,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获奖情况占30%

第十条 今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第七章  

第十  本办法由动物科技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动物科技学院

                                     202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