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17〕4号)、《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4届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字〔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和学院实际,现就我院推免工作(含研究生支教团)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系主任和部分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候选人的本科学业成绩、英语四六级成绩、科研创新成果及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免指标、推免结果均公开。
2.坚持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评价均实行百分制。从“本科学业成绩(F)、英语四六级成绩(E)、科研创新成果及论文(C)、竞赛获奖奖项及志愿服务(G)”等四个方面,分别按照60%、20%、18%和2%的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分)(Z)。

3.坚持以德为先、择优推荐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和支教团成员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有违纪记录者不能推荐。在此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拟定候选人名单。若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课程成绩、英语四六级、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奖项先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4.坚持尊重志愿的原则。推免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学院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不以其它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5.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申请推免学生必须保证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凡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处分记录记入该生人事档案。学生获推免资格后不得以参加就业、出国、报考公务员和报考其他学校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违反承诺者,学院依法将其不诚信行为记入该生人事档案。申请推免学生需对此做出承诺。
6.坚持回避原则。推免小组成员、审核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荐指标
1.指标类型。学院推免指标分为推免研究生指标和研究生支教团指标。申请推免的同学只能二者选其一,不可兼选。
2.指标名额。学院2022年推免研究生指标为20个,分专业申请和推荐。学院按动科、动医和水产三个专业(不含专升本)毕业班学生在校生人数分配指标(见表1)。如某专业符合推免条件申请人数低于分配指标数,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调剂。
表1 分专业推免研究生指标分配
专业 |
人数 |
推免指标 |
备选指标 |
动物科学 |
104 |
8(8.09) |
2 |
动物医学 |
100 |
8(7.78) |
1 |
水产养殖 |
53 |
4(4.12) |
1 |
合计 |
257 |
20 |
4 |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指标为2个,不分专业申请,全校公开竞争。
3.推荐比例。推免研究生指标按1:1.2的比例排序推荐,备选指标按水产养殖、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专业顺序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只进行排序推荐,具体指标由学校工作组结合面试确定。
四、推荐条件
推免条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17〕4号)和《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字〔2020〕7号)》。
五、评价细则
(一)推免研究生评价细则
1.课程成绩(F)。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备注:课程成绩以教务处出具成绩单为准。
2.英语四六级(E)。满分为100分,计分标准参照表2。
表2 英语四六级计分标准
CET-4/6 |
分数 |
计分标准 |
CET-6 |
425分以上 |
100 |
CET-4 |
570分以上 |
99 |
CET-4 |
561-570 |
98 |
CET-4 |
551-560 |
97 |
CET-4 |
541-550 |
96 |
CET-4 |
531-540 |
95 |
CET-4 |
521-530 |
94 |
CET-4 |
511-520 |
93 |
CET-4 |
501-510 |
92 |
CET-4 |
491-500 |
91 |
CET-4 |
460-490 |
E=CET4-400 |
备注:大学英语国家四六级以成绩单报告单为依据,并依据教务处提供考试记录核准。
3.科研创新成果及论文(C)。满分100,计分标准如表3。
表3 科研创新成果及论文(C)评分标准
项目类型 |
参与情况 |
分值/项 |
一等奖(Ⅰ类) |
二等奖(Ⅱ类) |
三等奖(Ⅲ类) |
奖励 |
国家级科技奖 双创比赛(A类) |
第1完成人 |
100 |
80 |
70 |
第2完成人 |
60 |
40 |
35 |
第3-5完成人 |
30 |
20 |
10 |
其他完成人 |
5 |
3 |
1 |
省部级科技奖 双创比赛(B类) |
第1完成人 |
80 |
70 |
60 |
第2完成人 |
40 |
35 |
30 |
第3-5完成人 |
20 |
15 |
10 |
其他完成人 |
5 |
2 |
1 |
双创比赛(校级) |
第1完成人 |
40 |
35 |
30 |
第2-3完成人 |
20 |
15 |
10 |
其他完成人 |
5 |
2 |
1 |
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第1完成人 |
50 |
第2完成人 |
40 |
第3-5完成人 |
30 |
其他完成人 |
5 |
外观设计与新型实用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
第1完成人 |
30 |
第2完成人 |
10 |
第3-5完成人 |
2 |
其他完成人 |
1 |
标准 国标及以上为I类 省及行业标准为II类 企业标准为III类 |
第1完成人 |
30 |
20 |
10 |
第2完成人 |
10 |
7 |
4 |
第3-5完成人 |
2 |
1 |
0.5 |
其他完成人 |
1 |
0.5 |
0.1 |
省部级成果 |
第1完成人 |
30 |
第2完成人 |
25 |
第3-5完成人 |
20 |
其他完成人 |
5 |
科研活动 |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主持人 |
30 |
第2参与人 |
20 |
第3-5参与人 |
10 |
其他参与人 |
3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主持人 |
20 |
第2参与人 |
15 |
第3-5参与人 |
10 |
其他参与人 |
2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主持人 |
15 |
第2参与人 |
10 |
第3-5参与人 |
3 |
其他参与人 |
1 |
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
第1作者 |
100 |
80 |
60 |
第2作者 |
80 |
65 |
45 |
第3作者 |
60 |
50 |
30 |
其他 |
10 |
8 |
5 |
|
|
|
|
|
|
|
备注:①表内所列项目安徽农业大学必须为第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
②学术论文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前公开出版,或已交版面费的被接收的论文(提交缴费凭证)。
③论文作者按学生实际排名为准。
④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只计评分最高项,不重复计分。
4.竞赛获奖奖项及志愿服务(G)。推免对象竞赛获奖奖项及志愿服务满分100,计分标准如表4。
表4 竞赛获奖奖项及志愿服务(G)计分细则
项目类别 |
赋分/(次或项)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国际组织实习 |
100 |
优秀学生干部、团干、社团干部 |
30 |
20 |
10 |
5 |
优秀党员、团员 |
30 |
20 |
10 |
5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志愿服务 |
20 |
15 |
8 |
4 |
学生干部任职情况 |
20 |
15 |
8 |
4 |
文体、公益类活动获奖 集体荣誉,负责(主持)人计对应项满分,其他成员赋分按参与人取均值的1.5倍。 |
特等奖 |
30 |
25 |
20 |
10 |
一等奖 |
20 |
15 |
12 |
8 |
二等奖 |
15 |
12 |
8 |
5 |
三等奖 |
10 |
8 |
5 |
3 |
其他 |
5 |
3 |
2 |
1 |
专业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40 |
20 |
5 |
—— |
二等奖 |
30 |
10 |
3 |
—— |
三等奖 |
20 |
5 |
1 |
—— |
备注:①设特等奖奖项的赛事,特等奖参照表内一等奖计分,一等奖参照二等奖计分,依此类推。
②双创比赛指“挑战杯”学术作品比赛、“创青春”等创业计划大赛、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大赛、“互联网+”创业计划大赛等比赛。
③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只计评分最高项,不重复计分。
(二)研究生支教团评价细则
依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字〔2021〕16号)
六、推免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9月15日18:00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评价办法中提到的加分相关材料原件(或证明),预期提交不予受理。所需材料见《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申请推免材料清单》。(附件)
(二)学院审查
1.初审。学院依据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不接收其申请。
2.专家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学业成绩、英语四六级、科研创新成果及论文和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进行审核。
3.会审。动物科技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和综合评价,依据得分排序确定推荐人名单,学院内公示并上报学校审核确定。
(三)学校确定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推荐人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免生名单。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动物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1年9月11日发布起实施。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推免申请表
2.动物科技学院2022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3.动物科技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日程安排表
4.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申请推免材料清单
5.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