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附件1)和学校《关于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方案公布如下。
一、遴选对象
拟于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
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二、基本条件
1.拟招生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2.招生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3.拟招生导师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达到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要求,曾开设研究生课程或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新进教师除外)。
4.拟招生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且在近3年内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还应在本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情况,与产业、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有合作经历。
三、遴选与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5月22日完成)。拟招生的导师根据要求,登录“数智安农”https://i.ahau.edu.cn/平台,在应用中心搜索并进入“新研究生系统”,提交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具体操作可参照《(校内导师)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2)执行。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经学院学位分委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线上审核,报送学校审核。
3.学校备案:学院审核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4.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线上办理”,导师仅需在“新研究生系统”内完成申请流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导师资格审核工作。
2.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第四章 禁行行为”所列情况的导师,应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3.学院上报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导师,将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审核不通过率将作为学院年底考核和下一年度招生资格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提示:
1.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下半年硕士生新生的师生互选工作,请各拟招生导师务必严谨、完整填报所有拟招生专业。若存在拟招生专业填报遗漏情况,将直接导致导师后续无法在该专业开展招生工作。
2.暂无“新研究生系统”导师账号的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请于5月11日前填写《2026年硕士招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4334976@qq.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307办公室。学院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标注临时导师身份并开通系统账号,账号开通后,申请人方可按照本通知“三、遴选与审核程序中个人申请”相关流程,进行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流程。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校内导师)-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3. 2026年硕士招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动物科技学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