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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动物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2025届研究生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5届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2号)和学校文件要求,现就在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对学术型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5.省级优秀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创新性成果,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及研究生学术论坛一等奖等)。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测评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其中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审定,细则如下:

博士:原则上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中科院二区一篇及以上。

硕士:原则上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一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同)和中文核心重点期刊(二类论文)论文1篇或三类论文2篇及以上。

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小组讨论决定。

其中高质量创新性成果界定,细则如下:

1)本专业荣获国家级竞赛中获奖(不含优秀奖)或省级一等奖,其中,国家级一等奖排名需前三名,二等奖排名需前二名,国家级三等奖和省级奖排名需第一名。(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小组讨论决定)。

2)拥有个人发明专利。其中:

博士: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

硕士: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或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

6.校级优秀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创新性成果,获得院级奖励和荣誉称号(包括职能部门颁发和认定的奖项、荣誉称号;二等学业奖学金等)。

其中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审定,细则如下:

博士: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一篇及以上

硕士:第一作者发表二类论文一篇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二类论文一篇及以上;或第一作者发表三类论文2篇及以上。

(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小组讨论决定)

其中高质量创新性成果界定,细则如下:

1)原则上本专业荣获国家级竞赛中获奖(不含优秀奖)或省级一等奖,其中,国家级一等奖排名需前五名,二等奖排名需前三名,国家级三等奖和省级奖排名需前二名。(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小组讨论决定)。

2)拥有个人专利。其中:

博士: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

硕士: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或授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排名第一)及以上。(同等条件,按专利类型及数量进行优选,其中专利类型优选顺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且最后评审结果有评审小组决定)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或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关于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的界定,细则如下:

由研究生个人身份或参加社会工作获得的荣誉(国家级荣誉、省级荣誉)。如;见义勇为、爱国行动、对社会作出贡献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等突出事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扬。

二、评选对象

本年度符合毕业条件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评选比例

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分别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4%和12%。

备注:指标按照比例分配到班级,如有出现班级指标用不完,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组织实施  

学院与各班级成立双优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普通同学代表构成的评选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小组成员数不低于7人,且为奇数。成员名单报学院统一备案。

四、时间安排

1.班级评审。226日前,研究生个人申请,各学生班级成立评选小组,228日前班级完成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上报学院。3月3日前,经导师推荐,班主任确认,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附件3,注意区分省级和校级表格不同)及交至学院307办公室。附件4、附件5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574334976@qq.com(邮件命名为:如22动科水产学硕班优秀毕业生名册)。

3.学院审核。3月6日前,学院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同学名单。

4.公示。3月10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获奖同学名单。

五、具体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学硕专硕分类评选,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班主任请通知到班级所有同学。

动物科技学院

2025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