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15      点击数:

畜牧学一级学位授权点

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6号)和《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畜牧学一级学位授权点建设的需要和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如下:

一、审核对象

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我院畜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费充足

(二)招生年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业绩条件

1、尚在首聘期内的校高层次引进人才、国家级人才及后备人选、2022年度获批省级以上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在首聘期内的高层次人才按引进时间由近到远排序)

2、达到以下条件1项以上者(202211-12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主持立项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及以上:

a. 按一类项目、国家级二类项目、省部级二类项目排序;

b. 按主持二类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c.  2022年度每个项目到账经费额度由大到小排序;

22022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以上:

a. 按一区论文(大类)、一区论文(小类)、二区论文(大类)、二区论文(小类)排序;

b. 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c. 按发表论文被引用次数和影响因子由大到小排序

32022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

a. 按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排序;

b. 按获奖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 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暂停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 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20199月以前招收)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超过50%(不含50%),暂停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3. 2022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暂停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四、遴选程序

1. 通知审核对象填写《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申请表资格审查表》(附件1)。

2. 制定《畜牧学一级学位授权点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经一级学位点负责人所在培养学院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核准后执行。

3. 学院根据《畜牧学一级学位授权点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汇总审核并排序。

4. 研究生院进一步加强对导师资格审核、指标分配和研究生招考录取过程的组织、指导、审核和监督。

人:高小东

联系电话:13739275827










动物病原生物学级学位授权点

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6号)和《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动物病原生物学二级学位授权点建设的需要和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如下:

一、审核对象

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我院畜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费充足。

(二)招生年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业绩条件

1、尚在首聘期内的校高层次引进人才、国家级人才及后备人选、2022年度获批省级以上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在首聘期内的高层次人才按引进时间由近到远排序)

2、达到以下条件1项以上者(202211-12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主持立项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及以上:

a. 按一类项目、国家级二类项目、省部级二类项目排序;

b. 按主持二类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c. 按项目立项时间由近及远排序,2022年度立项项目优先;

d. 2022年度每个项目到账经费额度由大到小排序;

e. 按项目是否在历年招生资格审核时使用过排序,未使用过的项目优先。

22022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以上:

a. 按一区论文(大类)、一区论文(小类)、二区论文(大类)、二区论文(小类)排序;

b. 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c. 按发表论文被引用次数和影响因子由大到小排序

32022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

c. 按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排序;

d. 按获奖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 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暂停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 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20199月以前招收)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超过50%(不含50%),暂停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3. 2022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暂停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四、遴选程序

1. 通知审核对象填写《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申请表资格审查表》(附件1)。

2. 制定《动物病原生物学二级学位授权点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经二级学位点负责人所在培养学院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核准后执行。

3. 学院根据《动物病原生物学二级学位授权点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汇总审核并排序。

4. 研究生院进一步加强对导师资格审核、指标分配和研究生招考录取过程的组织、指导、审核和监督。

人:高小东

联系电话:1373927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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